ASTM F2283-12(2018)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18-07-01。
ASTM F2283-12(2018)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 在 ASTM F2283-12(2018)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1.1 本规范涵盖了船上油污减排系统(OPAS)的设计、制造、安装、性能和操作,该系统收集、转移和处理机器处所偶然运行时产生的所有含油废物。本规范适用于商业和公共船舶,供船上 OPAS 的设计者、制造商、采购商、安装商和运营商使用,以确定系统设计、设备制造、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和安装以及系统安装的要求。服务运营。本规范及其补充部分可根据特定用户的需求进行定制,涵盖从 OPAS 新建到单个 OPAS 设备改造的需求。
1.2 OPAS 由排水舱、舱底水吸口、输送泵、含油舱底水储存舱、残油(污泥)舱、15 ppm 舱底水分离器系统、15 ppm 舱底水警报器、自动停止装置和甲板连接件组成。 15 ppm 舱底水分离器被认为适用于从燃油舱中分离含油舱底水和压载水。压载水的处理在其他法规/标准中有所涉及,但本文未涉及。
1.3 本规范涵盖了从进入 OPAS 点到油水混合物得到处理、符合适用排放限值的清洁水被排放到船外、以及分离出的油被包含在岸上处置或进一步处理的系统。它还包括尽量减少含油废物产生的概念。本规范旨在补充现有法规,为用户提供满足其特定需求的选项,并且不应被视为替代最高法规。
1.4 人们认识到,设计用于处理油轮货舱污水的高容量分离设备的开发和测试会带来特殊问题,并且此类设备不需要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下进行测试MEPC.107 (49) 决议也未涵盖在本规范中。
1.5 有一些方法可以减少舱底水或工艺含油废物的体积,或两者兼而有之,但不考虑 15 ppm 舱底水分离器系统。示例包括焚烧炉、蒸发器、其组合以及其他技术。此类过程可能需要解决系统的所有潜在问题,例如毒理学和大气排放。这样的手段或过程或两者都超出了本说明书的范围。
1.6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在使用前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1.7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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