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312-7:2005
航空地面辅助设备.特殊要求.第7部分:飞行器移动设备;包含修改件A1-2009

Aircraft ground support equipment - Specific requirements - Part 7: Air-craft movement equipmen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09)


说明:

  • 此图仅显示与当前标准最近的5级引用;
  • 鼠标放置在图上可以看到标题编号;
  • 此图可以通过鼠标滚轮放大或者缩小;
  • 表示标准的节点,可以拖动;
  • 绿色表示标准:EN 12312-7:2005 , 绿色、红色表示本平台存在此标准,您可以下载或者购买,灰色表示平台不存在此标准;
  • 箭头终点方向的标准引用了起点方向的标准。
标准号
EN 12312-7:2005
发布
2005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替代标准
EN 12312-7:2005+A1:2009
当前最新
EN 12312-7:2020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技术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第 4 条中列出的危险,这些危险在按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给出的规范进行调试、操作和维护飞机运动设备期间可能出现。 它还考虑了一些被当局、飞机和地面支持设备 (GSE) 制造商以及航空公司和装卸机构认为必不可少的性能要求。 该欧洲标准适用于: 带驾驶员住宿的飞机牵引车;步行控制的飞机移动设备;坡道集成系统的可移动部件;...

推荐


谁引用了EN 12312-7:2005 更多引用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