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2217-2:2013
小型船舶.稳定性和浮力评估和分类.第2部分:艇体长度不小于6 m的帆艇

Small craft - Stability and buoyancy assessment and categorization - Part 2: Sailing boats of hull length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6 m


标准号
ISO 12217-2:2013
发布
2013年
发布单位
国际标准化组织
替代标准
ISO 12217-2:2015
当前最新
ISO 12217-2:2022
 
 
引用标准
ISO 10240 ISO 11812 ISO 12216 ISO 12217-1:2013 ISO 12217-3:2013 ISO 14946 ISO 15083 ISO 2896:2001 ISO 3864-1 ISO 8666 ISO 9093-1 ISO 9093-2 ISO 9094 (all parts)
适用范围
ISO 12217 的这一部分规定了评估完整(即未损坏)船只的稳定性和浮力的方法。 还包括易受沼泽影响的船只的漂浮特性。 使用 ISO 12217 的这一部分对稳定性和浮力特性进行评估将使船舶能够被分配到适合其设计和最大负载的设计类别(A、B、C 或 D)。 ISO 12217 的这一部分主要适用于船体长度 6 m 至 24 m(含)的主要由帆驱动的船舶(即使配备辅助发动机)。 然而,它也可以适用于小于 6 m 的船舶,如果它们是可居住的多体船,或者如果它们没有达到在与可居住多体体有关的所需设计类别,ISO 12217 的这一部分包括对倒转脆弱性的评估。 、可行逃生方式的定义以及倒浮的要求。 ISO 12217 的本部分不包括:  ——ISO 6185 涵盖的充气船和刚性充气船,ISO 6185 中对 ISO 12217 特定条款的引用除外;  ——贡多拉和脚踏船;  ——冲浪板,包括帆船冲浪板; - 不以排水模式运行时的水翼艇和水翼稳定艇。 注:位移模式意味着船仅由静水力支撑。 它不包括或评估拖曳、捕鱼、疏浚或起重作业对稳定性的影响,如果合适,需要单独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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