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2583:2014
天然气基础设施.压缩机站.功能要求

Gas Infrastructure - Compressor stations -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EN 12583:2014 发布历史

EN 12583:2014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14-03。

EN 12583:201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E20 石油、天然气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3.140 压缩机和气动机械,75.200 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储运设备。

EN 12583:2014 天然气基础设施.压缩机站.功能要求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EN 12583:2014

EN 12583:2014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 EN 1012-3:2013 压缩机和真空泵 安全要求 第3部分:过程压缩机*2023-12-10 更新
  • EN 12186:2000 燃气供应系统.输送和分配燃气用气压调节站.功能要求;修改件A1:08/2005
  • EN 12327:2012 燃气供应系统.压力试验,交付使用和非交付使用过程.功能要求
  • EN 12732:2013 燃气基础设施.焊接钢管.功能要求
  • EN 13306:2010 磨切;基本术语;交付使用;损伤;缺陷;定义(术语);偏差;开发;故障;信息;检验;干扰;维修;管理;措施;检修;策略;系统;术语学;术语标准;维修工艺学;弱点;磨损
  • EN 14505:2005 复杂构造的阴极保护
  • EN 15001-1:2009 天然气基础设施.工业设施大于0-5巴,工业和非工业设施大于5巴工作压力的天然气装置管道.第1部分:设计的详细功能要求
  • EN 15001-2:2008 天然气基础设施.工业和非工业装置用工作压力≥5bar和工业装置用工作压力≥0.5bar供气装置管道工程.第2部分:试运转,操作和维修用详细功能要求*2023-12-10 更新
  • EN 1594:2013 供气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大于16巴的管道.功能要求
  • EN 16348:2013 燃气基础设施.燃气传输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系统(SMS)及燃气输送管道的管道完整性管理系统(PIMS).功能要求
  • EN 1775:2007 燃气供应.建筑物用燃气管道.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或等于5巴.功能推荐标准
  • EN 60079-0:2012 爆炸性环境.第0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
  • EN 60079-10-1:2009 爆炸性环境.第10-1部分:区域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替代:CENELEC EN 60079-10]
  • EN 60079-20-1:2010 爆炸性环境.第20-1部分:气体和蒸汽分类用材料特性.试验方法和数据
  • EN 61000-6-2:2005 电磁兼容性.第6-2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的抗扰性 IEC 61000-6-2-2005
  • EN 61000-6-4:2007 电磁兼容性.第6-4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用电磁干扰标准
  • EN 61508-1: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
  • EN 61508-2: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2部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要求
  • EN 61508-3: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3部分:软件要求
  • EN 61508-4: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4部分:定义和缩略语
  • EN 61508-5: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5部分:确定安全整体水平方法的例子
  • EN 61508-6: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6部分:IEC 61508-2 和 IEC 61508-3 应用指南
  • EN 61508-7:2010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7部分:技术和措施概述
  • EN 61511-1:2004 功能安全.加工工业部门的安全仪表化系统.第1部分:框架,定义,系统,硬件和软件要求 IEC 61511-1:2003+勘误表 2004*2023-12-10 更新
  • EN 61511-2:2004 加工工业部门的安全仪表化系统.第2部分:IEC 61511-1的应用指南 IEC 61511-2:2003*2023-12-10 更新
  • EN 61511-3:2004 功能安全.加工工业部门的安全仪表化系统.第3部分:所要求的安全完整性等级的测定指南.信息化 IEC 61511-3:2003+勘误表 2004*2023-12-10 更新
  • EN 62061:2005 机械安全性.与安全有关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合并勘误表2010年2月
  • EN 62305-1:2011 防雷击 第1部分:一般原则
  • EN 62305-2 防雷击 第2部分:风险管理

* 在 EN 12583:2014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N 12583:2014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4年 EN 12583:2014 天然气基础设施.压缩机站.功能要求
  • 2000年 EN 12583:2000 供气系统.压缩机泵站.功能要求

 

本欧洲标准描述了安全可靠的气体压缩机站的设计、建造、操作、维护和处置活动的具体功能要求。 本欧洲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MOP)超过 16 bar、总轴功率超过 1 MW 的新建气体压缩机站。 对于现有压缩机站,本欧洲标准适用于新压缩机组。 如果对现有装置进行更改/修改,则可适当考虑本欧洲标准的要求。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本欧洲标准发布之前运行的气体压缩机站。 本欧洲标准的目的是:  ——确保公众和所有现场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涵盖环境问题;  ——避免对附近财产造成意外损坏。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共同基本原则。 本欧洲标准的用户应注意,CEN 成员国可能存在更详细的国家标准和/或操作规范。 本欧洲标准旨在与规定上述基本原则的这些国家标准和/或实践规范结合应用。 如果国家立法/法规中更严格的要求与本欧洲标准的要求发生冲突,则以国家立法/法规为准,如 CEN/TR 13737(所有部分)所示。 CEN/TR 13737(所有部分)给出;  ——澄清成员国适用的所有立法/法规;  ——如果适当,更严格的国家要求;  ——获取最新信息的国家联络点。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海上天然气压缩机站;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气体压缩机站;  ——监管点下游的客户安装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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