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系列描述了用于卡车底盘制造商和车身制造商之间交换数据的通用系统。
它适用于 ISO 3833 中定义的最大车辆总质量超过 3500 kg 的商用车。
交换产品数据的过程可能涉及:
——底盘制造商;
——底盘进口商;
——底盘经销商;
——一个或多个车身制造商;
——车身部件供应商,例如可拆卸车身、起重机和装载设备、自卸设备的制造商。
本文件描述了一般原则,并提供了概述和建议,以帮助各方在其通信过程中实施 BEP 代码。
这些建议涵盖了传达和呈现 BEP 代码的不同方式。
特别地,描述了 XML 在以明确的方式进行 BEP 代码通信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