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496 条与 电磁兼容性(EMC) 相关的标准,共 34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起草全部或部分与电磁兼容有关的标准的程序,在制定新的电磁兼容标准或电磁兼容条款,以及修订现有的标准时宜采用本程序。 为了保证各标准之间彼此保持一致和符合当前的作法,以及避免文件编写出现重复,宜遵守本程序。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Guide to the drafting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standard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1-11-05
实施
2002-05-01

本标准适用于第5章所述的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并且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发射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为无线电通信而产生辐射电磁能的设备。 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Hz至400GHz。 在有相关的产品或产品类EMC发射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发射要求保证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正常工作的设备所产生的骚扰电平不会妨碍其他设备按预定方式工作,但不考虑设备的故障状态。 本标准所述环境中的设备是直接连接到低压公用电网的设备或是通过专用直流电源连接到低压公用电网的设备。预期连接到工业电网的设备采用其他的通用标准。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Generic standards Emissio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commercial and light-industrial environment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1-11-05
实施
2003-12-01

本标准规定了电设备电磁兼容性的抗扰度和发射的最低要求,这些设备是为专业、工业过程和教育使用,由小于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电源,或者由被测线路供电工作,其包括用于下列用途的设备和计算装置: --测量和试验; --控制; --实验室用; --与以上设备结合使用的,用于工业和非工业场所的辅助设备(如样品处理设备) 属于信息技术设备(简称ITE)的范围内的计算装置和组件及类似设备,如果满足相应的信息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标准,则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试验。 如果存在相关的专用电磁兼容性标准,那么在各方面应当优先于这个产品族标准而选用专用标准。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EMC requirements

ICS
33.100
CCS
N10
发布
2000-12-11
实施
2001-08-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用于决定大型波动负荷(产生闪烁)接入公用电力系统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的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 因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所给出的指南必须要以某些假定为根据,所以并不保证这些方法对所有的闪烁问题总是能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应该灵活地使用所推荐的方法,并应就工程实际情况决定何时全部或部分地采用给出的评估程序。 关于产生波动的设备是否接入电力系统的问题最终由供电公司决定。 与电压波动有关的问题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 ——来自光源的闪烁效应; ——电压幅值有超出可接受的容许范围的危险。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重点主要放在控制或限制闪烁,但也有一章涉及电压幅值的变化及其影响。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fluctuating loads in MV and HV power system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0-04-03
实施
2000-12-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了用来作为决定大型畸变负荷(产生谐波/或谐间波)接入公用电力系统所根据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 由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的指南必须要以某些假定为根据,所以并不保证这些方法对所有的谐波问题总能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应该灵活地使用所推荐地方法,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何时全部或者部分地采用给出的评估程序。 关于产生畸变的设备能否接入电力系统的问题,最终优供电公司决定。 与谐波有关的问题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 ——由变流器或其他谐波源把谐波电流注入到供电网络中。谐波电流及其所引起的电压可认为是传导的现象。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把供电网络中实际的谐波电压限制到对敏感设备不造成有害影响的水平(兼容水平),既然谐波电压是由谐波电流和阻抗引起的,因此必须对注入系统的谐波电流加以限制。 ——在50Hz~5kHz范围内的谐波电流可能把干扰引入到通信系统中。由于在高次谐波频率下电路之间的耦合增加和在音频范围内通信回路有更高的灵敏度,所以这种现象更加显著。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重点主要放在控制或限制谐波电压及其影响,但也有一章涉及对通信的干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distorting loads in MV and HV power system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0-04-03
实施
2000-12-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涉及电压波动和闪烁这一类骚扰的发射。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交流配电系统中每相额定输入电流大于16A的设备,或者虽然额定电流较低但需要经供电公司特许才能接入的设备。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使供电公司、制造商或用户能够评估设备所必需的数据资料,并包括在如附录A和附录B的一组适当的问题调查表中。 对按GB 17625.2(IEC 61000-3-3)中的规定条件做过型式试验的设备所产生的电压波动的发射值也给出了指导。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Limitation of 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low-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s 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greater than 16A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0-04-03
实施
2000-12-01

本指导性技术条件推荐了评估工业环境中安装在非公用电网中的装置、设备和系统发射所产生的骚扰水平的程序,并只限于供电电源中的低频传导骚扰。在此基础上,可以获得相关的发射限值,它适用于交流50/60Hz中、低压非公用电网。航运、航空、近海平台以及铁道等电网不属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阐述与供电电源连接的设备所发射的低频传导骚扰,这些骚扰包括: ——谐波及谐间波; ——不平衡; ——电压变化; ——电压暂降。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nvironment-Assessment of the emission levels in the power supply of industrial plants as regards low-frequency conducted disturbance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0-04-03
实施
2000-12-0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将为那些负责制定设备或系统抗扰度标准的人员提供指导,而不作为技术规范。其目的是对电磁环境进行分类,以便更好地利用装有电气或电子元件的设备抗扰度要求的技术规范,从而获得电磁兼容性。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对选择抗扰度水平也给出了基本的指导。这些数据适用于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的特定场所利用电磁能工作的设备、分系统或系统。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中不涉及运输设备(车辆、牵引车辆、船舶、飞机)内部的环境,但考虑了它们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应该注意到,对所选择的设备抗扰度要求不但会受到环境的限制,而且还会受到使用要求(例如可靠性或安全性)的约束,这就使其比一般要求更加严格。为了更一般的目的(如通用标准和产品标准)在确定抗扰度水平时,也可能要考虑统计的、经济的方面以及某些应用方面的共同经验。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nvironment-Classification of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2000-04-03
实施
2000-12-01

本标准规定了与低压供电网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电压暂降、是对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方法和优选的试验等级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入电流每相不超过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直流网络或400Hz交流网络相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这些网络的试验将在以后的标准中涉及。 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一种评价电气和电子设备在经受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时的抗扰度的通用准则。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Voltage dips, short interruptions and voltage variations immunity test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9-09-13
实施
2000-06-01

本标准涉及的是对公用低压系统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进行限制。 本标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限值。并给出了评定方法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并打算连接到相电压为220V~25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标准试验为型式试验,具体的试验条件由附录A给出,试验电路如图1。 注:本标准的限值主要根据因供电电压的波动使230V/60W螺旋式灯丝的灯产生闪烁的主观严酷度确定的。对于 标称电压(相线-中线)低于220V和(或)频率为60Hz的供电系统,其限值和参考电路参数尚未考虑。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Limits. Limitation of 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flicker in low-voltage supply systems 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16A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9-09-13
实施
2000-06-01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对由开关和雷电瞬变过电压引起的单极性浪涌(冲击)的抗扰度要求、试验方法和推荐的试验等级范围,规定了几个与不同环境和安装状态有关的试验等级。本标准提出的要求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基准以评定设备在遭受来自电力线和互连线上高能量骚扰时的性能。 本标准规定了: --试验等级; --试验设备; --试验配置; --试验程序。 在试验室试验的任务就是要找出EUT在规定的工作状态下工作时,对由开关或雷电作用所产生的有一定危害电平的浪涌(冲击)电压的反应。 本标准不对绝缘物耐高压的能力进行试验。本标准不考虑直击雷。 本标准不对特殊设备或系统的试验作出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一般性的基本依据。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设备制造商)有责任为其设备选择合适的试验项目和试验等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Surge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9-08-02
实施
2000-03-01

本标准适用于第4章所述的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并且还没有专用的产品或产品类抗扰度标准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标准的频率范围是直流至400GHz。在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抗扰度标准的情况下,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连到低压公用电网或低压公用电网与设备之间的专用直流电源上的设备。也适用于电池供电的设备或非工业用的非公用低压电力配电系统供电的设备(如果该设备将用于如第4章所述的场所)。 连接到工业电网和在工业环境中工作的设备应采用工业环境通用抗扰度标准IEC61000-6-2。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适用范围内的设备规定其对连续的和瞬变的、传导的和辐射的以及静电放电等骚扰的抗扰度试验要求。这些试验要求代表了基本的EMC抗抗度要求。 本标准对抗扰度要求作了规定,以保证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工作的设备有足够的抗扰度电平。但这些抗扰度电平不包括一些可能在任何场所发生的概率极低的极端情况。本标准的试验并未包括所有的骚扰现象,而仅考虑与本标准涉及的设备有关的那些骚扰现象。 本标准对所考虑到的每一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骚扰电平超过本标准规定的试验电平的情况。例如,在靠近设备处使用手持发射机。在这些情况下,可能必须采取专门的减缓措施。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Generic Standards-- Immunity for residential,commercial and light-industrial environment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9-08-02
实施
2000-03-01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 --计划用于照明,具有产生和/或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 --仅仅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设备; --霓虹广告标志牌; --计划在室外使用的道路/泛光照明; --运输照明(安装在汽车、火车上等)。 不适用本标准的是: --飞机上和飞机场使用的照明设备; --射频范围内的电磁兼容要求在其他IEC或CISPR标准内有明确规定的器具。 注:实例是: 在其他设备内的装本的照明装置,例如标尺照明或霓虹装置; 照相复印机; 幻灯放映机; 道路机动车辆的照明设备。 覆盖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 同时符合本标准不同条款和/其他标准的多功能设备,应满足每个条款/标准对工作中有关功能的各个规定。 本标准中的限值是在概率基础上确定的,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保证骚扰抑制而仍能达到充分的无线电保护和电磁兼容。在例外的情况下可能提出附加的要求。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9-04-26
实施
2000-05-01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类似器具、电动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 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或电热元件或二者兼有,其电路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电池或其他电源用电。 本标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 4343所适用的器具。此外还适用于: ——家用和酒吧餐馆用的微波炉; ——射频能量加热的烹调用平铁架和烹调炉,(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式烹调器具; ——个人保健用的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仪。 本标准不适用于: ——照明用设备; ——重工业用器具; ——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如保险丝、断路器、电缆和开关); ——频繁产生特殊电磁环境场所使用的器具,这样的场所指产生强电磁场(例如广播发射站附近) 或电网产生大脉冲的地方(例如发电站); ——无线电接收机、电视机、音频设备、视频设备以及电子音乐装置; ——医疗电气装置; ——个人计算机和类似器具; ——无线电射机; ——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 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Hz~400GHz。 与器具安全有关的电磁效应不属于本标准范围,而属于其他标准,如GB 4706。 对于器具的非正常运行(如为试验目的而模拟电路故障的运行),本标准不予以考虑。 注:船上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抗扰度要求。 本标准目的是规定本标准范围内的器具抗扰度要求,它包括连续的和瞬态的、传导的和辐射的电磁骚扰以及静电放电。 这些规定体现了电磁兼容性(EMC)抗扰度的基本要求。 注:在特殊情况下,骚扰电平可超过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值。在此场合下,可能需要采取特别的减缓措施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 Part 2:Immun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ICS
33.100
CCS
K64
发布
1999-03-23
实施
2000-04-01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及电子设备在运行条件下对振荡波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振荡波表现为: a)在公用和非公用网络的低压电力线、控制线和信号线中出现的非重复的阻尼振荡瞬态(振铃波); b)在高压及中压(HV/MV)变电站中安装的电源电缆、控制电缆和信号电缆中出现的重复的阻尼振荡波。 注:按照本标准的频率范围考虑,这里仅指隔离开关设备操作所引起的振荡波。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在试验室评价用于家庭、商业、工业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以及用于电力设施的设备而建立的抗扰度要求和共同准则。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定: --试验电压及电流波形; --试验等级范围; --试验设备; --试验配置; --试验步骤。 本标准未规定适用于特殊设备或系统的专门试验,其主要目的是为全部相关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总的基本参考。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设备制造厂)有选择用于设备的合适试验和严酷等级的责任。 为了不防碍协调任务和标准化,着重推荐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用户和制造商(在将来工作中或旧标准的修订中)考虑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抗扰度试验方法。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Oscillatory waves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8-12-31
实施
1999-12-01

本标准是关于电气和电子设备对来自9kHz~80MHz频率范围内射频发射机电磁骚扰的传导抗扰度要求。设备至少通过一条电缆(如电源线、信号线、地连接线等)与射频场相耦合。 注:本标准规定的测量方法,用于测量传导骚扰信号的影响,该信号是由与设备有关的电磁辐射感应的,这些传导骚扰的模拟和测量用于定量确定影响不是十分精确的。而制定本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对各类设备建立充分的重现性的结果以便定性分析影响。 本标准未规定适用于特殊设备或系统的专门试验,其主要目的是为全部相关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总的基本参考。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设备制造厂)有选择用于设备的合适试验和严酷等级的责任。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Immunity to conducted disturbances,induced by radio-frequency field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8-12-31
实施
1999-12-01

本标准涉及电气和电子设备对重复性电快速瞬变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试验等级的范围和确定了试验程序。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的供电电源端口、信号和控制端口在受到重复性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时的性能确定一个共同的能再现的评定依据。 本试验是为了验证电气和电子设备对诸如来自切换瞬态过程(切断感性负载、继电器触点弹跳等)的各种类型瞬变骚扰的抗扰度。 本标准规定了下列几项: --试验电压波形; --试验等级的范围; --试验设备; --试验配置; --试验程序。 标准给出了在“实验室”进行的试验和对设备在最终安装现场进行的“安装后试验”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不对特殊设备或系统的试验进行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所有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本参考。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设备的使用者和制造商)负责选择合适的试验和施加到其设备的严酷度等级。 为了不妨碍协调与标准化的工作,强烈建议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与制造商在将来的工作中或修订旧标准时考虑采用本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关抗扰度试验。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burst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8-12-31
实施
1999-12-01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电子设备的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它规定了试验等级和必要的试验程序。 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电气、电子设备受到射频电磁场辐射时的性能评定依据。 注:本标准规定了测量受试设备在电磁辐射状况下的影响程度的试验方法。电磁辐射的模拟和测量对定量确定这种影响程度是不够准确的。本试验的目的是为定性分析而建立一个对各种受试设备均可获得充分重复性测量结果的方法。 本标准不对具体的设备或系统的试验作规定。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础标准,制定产品标准时应根据它们的产品选择合适的试验等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Radiated, radio-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8-12-31
实施
1999-12-01

本标准规定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直接来自操作者和对邻近物体的静电放电时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不同环境和安装条件下试验等级的范围和试验程序。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建立通用的和可重现的基准,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静电放电时的性能。此外,它还包括从人体到靠近关键设备的物体之间可能发生的静电放电。 本标准的规定包括: --放电电流的典型波形; --试验等级的范围; --试验设备; --试验配置; --试验程序。 本标准对“实验室”试验和“设备安装完成后的试验”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不对特殊设备或系统的试验进行规定。其主要目的是对所有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一个通用的基本准则。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设备的使用者和制造者)负责选择试验和确定试验条件的严酷等级。 为了不妨碍协调和标准化的任务,极力建议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用户和制造商考虑(在其未来的工作或原标准的修改中)采用本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抗干扰试验。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mmunity test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8-12-31
实施
1999-12-01

本标准是EMC(电磁兼容)基础标准。它考察了电气和(或)电子设备(装置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在与电力、控制和通讯网络相连设备的抗扰度试验中,对传导及辐射现象都作了考虑。 本标准的目的是: --为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他团体、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用户和制造厂商提供有关EMC抗扰度规范和试验的通用的、全面的参考资料; --就这些试验的选择和应用提供一般性指导。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Overview of immunity tests

ICS
33.100
CCS
L06
发布
1998-12-31
实施
199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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