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0 技术产品文件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592 条与 技术产品文件 相关的标准,共 40

本文件给出了消费品安全信息反馈原则、反馈信息类别和反馈程序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消费品安全信息反馈的指导。

Guidelines for information feedback of consumer products safety

ICS
01.110
CCS
A00
发布
2022-10-12
实施
2022-10-12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基本要求.内容要求和编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汽车,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挂车、无轨电车、`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等车辆。

Instructions for the use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ICS
01.110
CCS
T01
发布
2021-08-20
实施
2022-03-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残余应力符号的一般要求、基本符号、符号的组成、检测方法符号、消除方法符号、状态符号、扩展符号以及标注的表示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制造行业在设计、制造、检验以及服役等过程中对残余应力状态有要求的产品。轻工、日用品等相关行业的制品也可参照使用。

Technical product documentation—Representation of product residual stress symbol

ICS
01.110
CCS
J04
发布
2021-05-21
实施
2021-09-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品技术图样和产品技术文件上标注几何公差所用符号的推荐形式与比例及其尺寸。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手工、模板、摹绘等各种制图方式。这些符号的尺寸是根据GB/T14691 给出的字体标准高度。

Technical drawings—Symbols for geometrical tolerancing proportions and dimensions

ICS
01.110
CCS
J04
发布
2020-12-14
实施
2021-04-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出三合格证的样式及项目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其非完整车辆.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挂车,无轨电车`组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特型机动车等车辆在制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广后,随车配发的《机动车出广合格证》。

Qualified certificate of vehicle

ICS
01.110
CCS
T04
发布
2020-04-28
实施
2020-11-01 00:00:00.0

Evalu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learning resources in practice

ICS
01.110
CCS
A22
发布
2019-08-30
实施
2020-03-01 00:00:00.0

Classific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 learning resources

ICS
01.110
CCS
A22
发布
2019-08-30
实施
2020-03-01 00:00:00.0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service— Part 1: Basic terminology

ICS
01.110
CCS
A12
发布
2018-09-17
实施
2019-04-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供、排水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原则,设计程序,设计要求,设计内容,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以及标识及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实验室供、排水系统的设计。

Mobile laboratory.Design guideline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ICS
01.110
CCS
A20
发布
2016-12-13
实施
2017-07-01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的人类工效学设计的设计原则、过程、实现、实施、验证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移动实验室的人类工效学设计使用。

Mobile laboratory.Guidance on ergonomic principles

ICS
01.110
CCS
A01
发布
2014-09-03
实施
2015-02-01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模块化术语和定义、设计原则、内容、程序及评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移动实验室的研制和设计。

Mobile laboratory.Modular design guide

ICS
01.110
CCS
A01
发布
2014-09-03
实施
2015-02-01

GB/T 30446的本部分规定了心理咨询服务中所涉及的心理咨询信息记录、归档、使用和保存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本部分适合于心理咨询服务提供者对于咨询信息的管理与使用。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Part 3:Information management

ICS
01.110
CCS
A12
发布
2013-12-31
实施
2014-12-01

GB/T 30446的本部分给出了心理咨询服务的基本原则、通用流程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心理咨询服务实施与管理。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Part 2:Services procedures

ICS
01.110
CCS
A12
发布
2013-12-31
实施
2014-12-01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实验室的设计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地使用的移动实验室。

Design principles and basic requirements for mobile laboratory

ICS
01.110
CCS
A01
发布
2012-12-31
实施
2013-07-31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使用说明书)的基本要求和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非消费品的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形式的使用说明。

General principles for preparation of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industrial products

ICS
01.110
CCS
A12
发布
2008-11-13
实施
2009-05-01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样式及项目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等各类机动车及非完整车辆(包括二类底盘、三类底盘)在制造完毕并检验合格后配发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Certificate of vehicle

ICS
01.110
CCS
T01
发布
2007-09-10
实施
2008-04-01

本标准提供了建立产品柔性生命周期模型的方法,并指导如何在产品生命周期中有效地、易于理解地处理技术文档。产品生命周期考虑到不同企业的特殊要求,并与工程管理技术相一致,要达到通用于非企业特殊要求、工序、过程和产品的目的,应用已定义的阶段建立标准化的生命周期模型。 本标准适用于在产品周期中编制与使用技术文档的企业,以及其他涉及产品加工的组织。不适用于服务业和软件业。 本标准与质量体系认证的文件标准进行控制和调整保持一致。

Technical product documentation--Life cycle model and allocation of documents

ICS
01.110
CCS
J04
发布
2003-04-29
实施
2003-12-01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使用说明书)的基本要求和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非消费品的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注:编制消费品使用说明书按GB 5296.1-1997《消费品使用说明 总则》执行。

General principles for preparation of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industrial products

ICS
01.110
CCS
A12
发布
1998-03-25
实施
1998-10-01

本标准规定了无棣蟹笼的术语和定义、标记、要求,描述了对应检验方法,给出了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储存等内容。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WuDi crab pot

ICS
01.110
CCS
A042
发布
2024-04-15
实施
2024-05-01

4.技术要求 4.1原辅料 4.11 铁皮石斛茎 经鉴定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 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的茎,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 4.1.2 干制铁皮石斛叶 应符合DB33/ 3012 的规定。 4.1.3 干制铁皮石斛花 应符合DB33/ 3011的规定。 4.1.4 果蔬汁 应符合GB/T 31121的规定。 4.1.5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6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取约50 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组织状态及色泽,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气味及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澄清的产品应均匀,放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或絮状物;浑浊的产品无明显分层,状态均匀,允许有少量沉淀;带颗粒状原辅料产品允许有相应的粒状物沉淀。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指标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铁皮石斛粗多糖(以无水葡萄糖计)a/(mg/100g)   ≥ 100 SN/T 4260 铅(以Pb计)/(mg/kg)                      ≤ 0.05  GB 5009.12 锡(以Sn计)b /(mg/ kg)                    ≤ 150 GB 5009.16 a 仅适用于添加了铁皮石斛茎的产品。b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0 1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CFU/mL) 5 2 1 10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mL) ≤10 GB 4789.15 酵母/(CFU/mL)  ≤10  沙门氏菌 /(/25 mL) 5 0 0 - GB 4789.4 注: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 和 GB/T 4789.21执行。 4.5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6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8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组批。 5.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样,抽至少15个独立销售包装(总体积不少于2L),分为二份,其中一份用作检验样品,另一份留样备用。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净含量、多糖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5.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4.2~4.8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差异时; d)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整批产品判为合格品。如有指标有不符合项时,可在同批次留样产品加倍抽样复检,判定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直接判定为产品不合格。 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标志 6.1.1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需要标注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 6.1.2 标签应标明“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 6.1.3 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 产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的包装材料或容器进行包装,包装封口应严密。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暴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6.4  贮存 6.4.1 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的库房中;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6.4.2 产品应离地、离墙存放,并且在库房中存放应先进先出。

Dendrobium officinale drink

ICS
01.110
CCS
A017
发布
2024-04-10
实施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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