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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混合机二氧化碳气容量测定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测定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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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B/T 2571-2012 饮料混合机

  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饮料混合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碳酸饮料(汽水)和含有二氧化碳气饮料的电子流量计(体积或质量)式饮料混合机及重力孔板式比例阀饮料混合机(以下简称"产品")。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饮料混合机 beverage mixer

  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将多组份食品原料进行连续自动精.确配比混合的设备。常见的组份有糖浆(含各种添加剂)、二氧化碳、水。

  生产能力 production capability

  混合机稳定运行时,单位时间内混合的成品量。

  要求

  工作条件

  生产用水质量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压力应满足:

  a) 电子流量计(体积或质量)式产品: 0.25MPa~0.50MPa;

  b) 重力孔板式比例阀产品: 0.25MPa~0.50MPa。

  饮料用二氧化碳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压力应满足:

  a) 电子流量计(体积、或质量)式产品: 1.0MPa~1.2MPa;

  b) 重力孔板式比例阀产品: 0.6MPa~0.8MPa。

  糖浆的供应压力不应少于0.1MPa,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偏差不应超出±0.2Brix。

  注: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单位为白利度(Brix)。

  压缩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3271.1 中净化等级 GB/T 13277.1 2.2.2的要求,气源压力不应小于0.6MPa。

  冷媒供应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

  电源要求: (380±19)V,50Hz。

  基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产品的各种压力容器的制造和检验应符合 GB 150 的规定。

  产品的焊接件、机械加工件及装配等质量应符合 GB/T 14253 的规定。

  与饮料接触的零件(包括容器、管道与阀门等)的材料选用应符合 GB 16798 的规定,其中金属零件应采用不锈耐酸钢材制造,并应符合 GB/T 3280GB/T 4237 的规定。

  与饮料接触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无毒、无味、耐酸、耐碱、耐高温的食品橡胶戒其他材料,并应符合 GB 4806.1 的规定。

  与饮料接触的零件(包括容器、管道与阀门等)的表面加工质量应符合 GB/T 6798 的规定,其中容器、阀门的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0.8μm。

  产品的成品缓冲罐及其他压力罐体应有压力自动控制装置,超压时应能自行减压。

  产品的成品缓冲罐、糖浆罐、水罐等均应设有自动控制液位装置,液位异常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气路系统组装后应进行通气试验,其仪表和元器件及气动阀门应动作灵敏,并与工作程序协调一致。

  组装后,产品应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所有管道、阀门及容器应密封可靠,无泄漏现象。

  电子流量计式混合机应有在线显示、记录混合机白利度和含气倍数等参数,以及调阅历史记录功能;并可选配自诊断专家系统,即根据糖浆浓度自动校准糖水混合比;除了冲洗外,不应有预混合损失。

  产品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安全或警告等各种标志,安全色及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3

  和 GB 2894 的规定。

  使用性能

  产品生产与能力应达到模拟生产能力(出厂检验时)及公称生产能力的要求。

  成品饮料应达到下列要求:

  a) 二氧化碳气容量的容积倍数在20°C时不应小于1.5倍,容积倍数与目标值偏差不应超出±0.2倍;

  b)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与目标值偏差不应超出±0.1Brix。

  成品饮料微生物指标应符合 GB 2759.2-2003 的的规定,见表1。

  产品糖浆与水体积混合比的调节范围应达到:

  a) 电子流量计(体积或质量)式产品为0.1~0.5;

  b) 重力孔板式比例阀产品为0.167~0.333。

  产品最大含气量应达到:

  a) 低温(温度小于8°C)混合时,最大含气量不应小于4.5倍;

  b) 常温(最.高混合温度15°C)混合时,最大含气量不应小于4.2倍。

  对用户认定的氧敏感型饮料,水脱氧后容氧量应小于1mg/L。

  产品单位成品饮料电能耗不应大于2kW·h/kL。

  产品空转时,噪音(声压级)不应大于80dB(A)。

  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保护连接电路连续性检查、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和功能试验的规定。

  产品可靠性指标应达到:

  a) 首次大修期不小于20000h;

  b) 产品使用期不小于60000h。

  试验方法

  成品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测定

  产品正常生产时,在8h内每0.5h任意抽取成品饮料1瓶,按 GB/T 10792 规定的减压器法(常规检验法)测定二氧化碳气容量,计算容积倍数与成品目标值偏差。

  GB/T 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

  成品饮料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偏差测定

  产品正常生产时,在8h内每0.5h任意抽取成品饮料1瓶,按 GB/T 12143 规定测得样品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计算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与成品目标值偏差。

  GB/T 12143-2008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最大含气量测定

  按 GB/T 10792 规定的减压器法(常规检验法)测定二氧化碳气容量。

  GB/T 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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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都电子KEM 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测定仪 RA-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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