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百科网

搜索

喜欢作者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

畜牧兽医局发布《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2024.1.17
头像

水鱼

如鱼得水 如鸟投林

 为强化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在对2005年公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和2008年公布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要求细则》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将两个文件进行了整合,形成了新《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12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xmjwjch@agri.gov.cn 

  传    真:010-5919286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国际合作处(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4年1月11日 

icon_pdf.gif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pdf


中国农业农村部
仪器推荐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