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今日公布五项新国标,加强快递包装与服务质量监管。
据悉,《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循环包装箱》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而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则将于4月1日率先落地。
针对快递包装材料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将生态保护和人体健康作为核心考量,明确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包装材料。标准详细列出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以及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特定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为快递包装行业划定了严格的安全底线。
为确保符合这一强制性标准,相关企业和检测机构需对一系列关键指标进行严密监控。这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含量、有害溶剂残留量、特定化学物质含量等。在这一过程中,多种科学仪器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如光谱仪用于重金属检测,色谱仪和质谱仪则用于分析有害化学物质的残留情况。
检测指标 | 仪器 | 标准号 |
重金属及特定物质 (氟除外) | 原子吸收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 GB/T15337-2018或GB/T3 7837-2019 |
溶剂残留 | 气相色谱仪 | GB/T10004-2008 |
氟 | 离子色谱仪 | |
双酚A | 液相色谱仪 | GB/T34455-2017 |
AOX | 标准有机卤素测定燃烧炉 | GB/T34845-2017 |
邻苯二甲酸酯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GB/T22048-2022 |
其中,《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成为我国首部针对快递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品中的重金属和特定物质含量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快递包装的绿色生产和检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也正式亮相,对原有的服务术语体系进行了扩充,并细化了国内快递服务的时限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加强了对从业人员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快递用户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
另一项值得注意的标准是《快递循环包装箱》,该标准明确了三种结构的快递循环包装箱,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旨在引导建立更为环保和高效的包装箱循环运营管理系统。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快递绿色包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正在研制的《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将对快递包装的层数、空隙率、胶带使用等做出更为严格的规定,以进一步推动快递行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