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0598-2-8:1997
照明设备.第2部分:详细要求.第8节:手持式灯具

Luminaire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Section 8: Handlam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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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60598-2-8:1997
发布
1997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替代标准
EN 60598-2-8:2013
当前最新
EN 60598-2-8:2013
 
 
IEC 60598 的第 2-8 部分规定了手持式、挂接式或放置在表面上的手持灯和类似便携式灯具的要求,用于与电源电压不超过 250 V 的电光源一起使用。 与第 1 部分中所引用的那些章节相结合。 可以通过翼形螺钉、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桶内部的灯具都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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