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用:
(1)经控制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
(2)癫痫患者。
(3)躁狂或轻躁狂活动期患者。
(4)有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
(5)肾功能不全者。
2.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期使用本药,可使新生儿发生严重并发症(呼吸窘迫、窒息、发绀、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呕吐、低血糖、肌张力下降或升高、反射亢进、神经过敏性震颤及易激惹等)。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3.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4.本药禁止与5-羟色胺能药物合用。
5.如出现血压持续上升,应予密切监测。
6.停药应逐渐减量,突然撤药可出现撤药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