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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氟康唑致严重肝损伤诊疗分析-2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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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

致力于为分析测试行业奉献终身

讨论

 

1. 判断是否为药物性肝损伤

 

对氟康唑与该患者肝功能异常的关联性进行评价,具体分析如下:

 

(1)时间合理:患者的肝功能异常发生在患者口服氟康唑的第40天,停药并进行降酶保肝治疗后的8天ALT、AST、ALP等均明显下降,下降幅度>50%,这些变化与氟康唑的使用有合理的时间先后关系。

 

(2)《马丁代尔药物大典》明确指出:氟康唑常见不良反应为ALT和AST升高。

 

(3)有类似的氟康唑致肝损伤的报道。

 

(4)该患者自述有乙肝病史,经治疗后,复查乙肝五项表面抗原已转阴,入院后完成相关检查,也排除了病毒性肝炎致肝损伤。

 

(5)询问患者用药史,使用氟康唑期间未联合使用其他药物。

 

通过以上可以判断口服氟康唑引起肝损伤成立。

 

2. 对药物性肝损伤进行分型

 

根据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CIOMS)确立的肝损伤类型的判断标准,药物性肝损伤可分为以下三型:

 

(1)肝细胞损伤型:ALT>2倍正常值上限,且R值≥5;

 

(2)胆汁淤积型:ALP>2倍正常值上限,且R值≤2;

 

(3)混合型:ALT和ALP均>2倍正常值上限,且R值2~5。

 

该患者入院时ALT 853U/L,ALP 326U/L,均>2倍正常值上限,且R值>5,因此该病例属于肝细胞损伤型。药物性肝损伤分型的确定有利于治疗药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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